1.液體療法
這是糾正失水、酸中毒、電解質紊亂,恢復和維持血容量、體液平衡的重要措施。輸液前,要對脫水和電解質紊亂的性質、程度有正確的估計,并在此基礎上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補充方案。液體療法計算主要包括累積損失、繼續(xù)損失和生理需要等三個部分。
2.液量計算
(1)補充累積損失量
①定輸液總量(定量):輕度脫水30~50ml/kg;中度脫水50~100ml/kg;重度脫水100~120ml/kg.計算總量先給2/3.學齡前期及學齡期小兒體液組成已接近成人,補液量應酌減1/4~1/3.②定輸液種類(定性):輸液種類根據脫水性質決定。原則先鹽后糖,即先補充電解質后補充糖液。通常對低滲脫水應補給2/3張含鈉液;等滲脫水補給1/2張含鈉液;高滲脫水補給1/3~1/5張含鈉液。若臨床上判斷脫水性質有困難時,可先按等滲脫水補充。
③定輸液速度(滴速):補液速度取決于脫水程度,原則上先快后慢。如重度脫水,尤其對于有明顯血容量和組織灌注不足的患兒,應首先快速應用2.1含鈉液,按20ml/kg(總量不超過300ml)于30分鐘至1小時內靜脈輸入,以迅速改善循環(huán)血量和腎功能;其余累積損失量于8~12小時內輸完。高滲性脫水患兒的輸注速度宜稍慢。
(2)補充繼續(xù)損失量
在開始補液時造成脫水的原因大多繼續(xù)存在,如腹瀉、嘔吐、胃腸引流等,以致體液繼續(xù)丟失,如不予補充又成為新的累積丟失,應給予補充。此種丟失量依原發(fā)病而異,且每日有變化,必須根據實際損失量用類似的溶液補充。如臨床常見的嬰兒腹瀉,在早期嚴格禁食的情況下,體液繼續(xù)損失量一般每日10~40ml/kg,給予1/3~1/2張含鈉液。
(3)補充生理需要量
盡量口服補充,對不能口服或口服量不足者可靜脈滴注1/4~1/5張含鈉液,同時給予生理需要量的鉀。長期輸液或合并營養(yǎng)不良者,應注意蛋白質的補充。(實習編輯:楊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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