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統(tǒng)計表明,在醫(yī)生平均每日開出的處方當中,抗生素的用量占了第一位。抗生素的普遍使用,增加了濫用的可能性。如果濫用抗生素發(fā)生在女性妊娠期間,則對胎兒的風險明顯增加。
在我國,妊娠女性的服藥率較高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孕婦在妊娠期間曾服用過至少1種藥物者占90%,服用過至少10種藥物者占4%,這其中也不乏有許多人服用了一定量的抗生素。
妊娠頭三個月,胎兒生長發(fā)育極其活躍,孕婦此時如使用抗生素不當,最易造成胎兒畸形或其他危害。
回顧影響出生缺陷的116種主要疾病的病因,其中排位在前15位的疾病包括聾啞,脊柱、四肢畸形(如脊柱裂、馬蹄足),唇、腭裂,眼殘疾(如先天性白內障),先天性生殖系畸形(如尿道下裂、隱睪),先天性心臟病,發(fā)育遲緩,智力低下等。可能都與孕婦在孕期濫用鏈霉素、卡那霉素、丁胺卡那霉素、慶大霉素、四環(huán)素、長效磺胺、灰黃霉素、氯霉素、呋喃妥因、甲硝唑、甲氧芐氨嘧啶、利福平、乙硫異煙胺及抗腫瘤抗生素等密切相關。
懷孕的婦女在患有感染性疾病時也需使用抗生素。目前已知在妊娠期,絕大多數(shù)抗生素對胚胎及胎兒均有不良影響,因此,在選用抗生素時應明確其對二者的影響。
孕婦使用抗生素一般分以下幾種類型:一種是可用,對胎兒無損害或損害甚微;其次是慎用,對胎兒有損害,但必須用時可短療程、小劑量使用;第三種是禁用,對胎兒損害嚴重,絕對不能使用。
下面就常用的抗生素分別予以闡述:
整個妊娠期都可使用的抗生素:青霉素類、頭孢菌素類、紅霉素和潔霉素,這四類抗生素在妊娠期使用,對胎兒一般不會引起不良反應。青霉素類藥物在使用之前必須做青霉素過敏試驗,以免發(fā)生藥物過敏反應。
整個妊娠期慎用的抗生素:氨基甙類藥物包括鏈霉素、卡那霉素、慶大霉素、丁胺卡那霉素,因對胎兒腎功能及聽力有損害,故慎用。如確需使用,應小劑量、短療程。
妊娠某階段禁用的抗生素:妊娠早期即妊娠12周內禁用氯霉素、乙胺嘧啶、利福平、磺胺藥等,妊娠28周后禁用氯霉素、乙胺嘧啶、磺胺藥和呋喃旦啶等藥物。氯霉素、利福平、乙胺嘧啶可致胎兒尿道和耳道畸形、耳聾、肢體畸形、腦積水、死胎及新生兒死亡。磺胺藥可致新生兒黃疸及溶血性貧血,呋喃旦啶可致新生兒溶血。
整個妊娠期禁用的抗生素:
1.多粘菌素、黏桿菌素等,對腎臟和神經系統(tǒng)有毒性作用,并能通過胎盤影響胎兒。
2.四環(huán)素是典型的致畸藥,在孕早期它與鈣鹽螯合阻止鈣鹽進入軟骨和骨骼,導致胎兒四肢發(fā)育不良和小肢畸形;孕中期它抑制胎兒骨骼生長,導致胎兒發(fā)生先天性白內障、乳齒發(fā)育異常,乳齒成黃色;孕晚期引起乳齒及骨骼四環(huán)素沉積而呈黃色,并可導致孕婦肝脂肪變性,故孕婦禁用。
3.甲硝唑(又叫滅滴靈),因其對胎兒有致畸作用,故孕婦禁用。
4.兩性霉素B、灰黃霉素等,對神經系統(tǒng)、血液、肝臟和腎臟有較大的毒性?;尹S霉素對胎兒有致畸作用,也可能引起流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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